在农村征地能获得的补偿款主要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偿费在内。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受用的群体是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字的人员等。
一、
在农村征地有哪些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
农村征地补偿款哪些人不享受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人群不享受征迁补偿: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名的人员、空挂户口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三、
农村征地补偿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