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被拆迁人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房管局的权利和义务
房产管理局主要是负责管理住宅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拆迁户有什么权利
1、现在已经不叫拆迁户了!2011年1月21号,国务院颁发了新的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条例》这个条例,直接把以前那个《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废止,并废除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这个概念,直接换成了“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事实上,就是把开发商直接打发了,以后,所谓的拆迁户,就直接和国家政府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打交道了,有什么不满的,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不过的话,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
2、同时,作为弱势群体,这次新的立法,从其颁布时起实行,其主要目的,就是保护我们的,如果是拆迁户的,建议可以去上网下一个,只有35条,不长,相信一般人都能读懂。国务院为此可是花了大工夫的。
3、希望各位别放弃掉自己的权利哦!
4、我们主要的权利,是征收房屋以前,我们有知情权了,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把房屋征收决定没有作出以前就公布,并且召开听证会,那时有什么不满的,或者对自己有侵权的,记得不要放纵哦,自己不抓紧,可是谁也帮不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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