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义务的岁数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一般都是六十岁开始,如果老人在六十岁之前就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当开始赡养。如果有多个子女赡养老人的,应当共同承担义务。
一、
老人赡养义务是多少岁
法律并没有规定老人赡养义务的具体岁数,但从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大概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进行赡养。一般来说老人60岁需要赡养费,但是找法网提醒,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二、
赡养老人义务怎样分配
赡养老人义务的分配即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三、
赡养义务的产生条件
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2.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3.赡养人有赡养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