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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备的情况有哪些呢(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备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admin1周前881

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备的情况是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并且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或不能独立生活等。不赡养老人要起诉的方式是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具有赡养履行义务的子女承担赡养责任,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

一、

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备的情况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人可以不用赡养老人: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

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对方

  不赡养老人的起诉对方方式如下:

  1.应先书写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地址、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找法网提醒,还应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具体写明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情况。

  2.准备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

  3.带着民事起诉状及上述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4.待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后,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未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老人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子女可否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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