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指的内容不同,其中破产费用包含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包含了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未履行完毕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一、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指什么
破产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破产人)财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保养与修缮费用、拍卖或变价变卖费用、变更权属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费用、提存预分配财产费用等。
3.破产管理人报酬、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执行职务的费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支付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批准程序,以防出现自己给自己支付报酬的局面。
共益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三、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别
1.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2.两者在产生的原因上存在差别。12364律师网提醒您,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引发的债务都源于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