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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报案)

admin1周前758

在实践中,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包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果行为人在网络上采取造谣、污蔑等方式来使他人的名誉权遭受损失的,那么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

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一)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

  (二)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三)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四)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二、

怎么认定网络侵犯名誉权?

  (一)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概念:

  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并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的行为。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第一款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第一款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三)网络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是在网站的主页、聊天室、网络公告牌上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散布、传播虚假的某种事实,或对某种事实随意评论,败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的行为。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空间随意发表言论,如果涉及他人隐私,无异于在公共场所揭人疮疤。在网上大放厥词,不但违背网络规范,而且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非正常行使批评、评论的权利,也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

三、

网络侵犯名誉权要如何追究责任

  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形式、责任主体的不同,其归责原则需要分别考虑直接侵权行为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

  (一)初始作者与传播者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做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初始作者是侵权言论的直接制造者,其地位与传统名誉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人相似。网络名誉侵权中初始作者的行为和现实中名誉侵权主体的行为实质是相同的,都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故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也应当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对其基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实施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在网络环境下,可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侵害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除外。当传播者基于贬低他人名誉的故意,实施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时,其行为类似于原始作者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传播者在网上无意造成的侵权,可由法官自由裁量传播者承担的责任份额。

  (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

  美国法学界提出的三种归责原则有关网络服务提供商因第三方侵权而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美国法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1)疏忽责任原则,即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针对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没有尽到监管所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严格责任,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因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3)不承担责任或有条件免责原则,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第三方在网上发表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几乎完全免责,或者有条件地承担极小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的相关内容。综上可知,网络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要及时通过一些方式保存证据,最常见的就是截图,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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