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和一年一签所具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试用期、经济补偿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不同。劳动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等。
一、
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和一年一签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和一年一签以下区别,分别是:
1.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不同;
2.经济补偿不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要低一些。
二、
劳动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
2.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
三、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照工作时间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