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不满14岁偷东西派出所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派出所处理偷盗流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请问未满14周岁因盗窃被派出所记录,政审时能否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14岁以下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无论他是违法还是有犯罪嫌疑,都不承担处罚与刑法。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他们实行了特殊性的保护,所以政审行时除了有特定的要求外,一般不受影响的。
二、家里十四、五岁孩子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怎么办家
如果孩子是惯偷,则可以报案。十五岁属于未成年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系是以教育为主。如果情节严重,金额巨大,则可能送少管所劳动教养。如果孩子仅仅是偶尔偷东西,了好不要报警,这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留下污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对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的四种法定情形。其中两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上述规定有几点要注意: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而且《治安管理法》对该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并且从违法行为热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考虑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只有对本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下的违法主体才不是用拘留,除此之外应当执行;在本条四种情形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之规定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行为人不在追究处罚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了拘留之外的其他处罚,仍然要执行。2006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也规定:“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做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这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适用时的规定。但是不执行行政拘留,并不意味着不采取措施。根据《公安机关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会同被处罚人所在单位、学校、家庭、居(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保护组织和有关社会团体进行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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