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股东清算责任法律依据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股东清算责任法律依据规定以及股东严重纠纷可以申请清算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清算赔偿责任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认定
1、第一,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是《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时效起算时间,故追究股东清算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当然也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第二,清算赔偿责任是基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产生的一种侵权民事责任,即怠于清算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是股东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因此,审查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应包括股东怠于清算的消极行为,以及由此造成公司财产贬损、灭失或无法清算等事实因素,才能准确认定诉讼时效起算点;
3、第三,由于相关诉讼时效起算点的事实因案而异,个案事实因素均可能会对认定诉讼时效起算点产生影响。包括上述三种观点所对应的基本案件事实,都可能成为个案审查认定债权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因素。因此,审查认定诉讼时效起算点要结合个案因素综合把握.
二、公司清算时按认缴还是实缴
1、公司清算是按照认缴而不是按照出资来进行。因为公司清算,要对公司所有的资产负债,应收,应付账款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
2、这就包括股东出资,按照认缴金额来进行清算,因为只有对股东的认缴金额进行清算才能够哪些股东尚未履行完出资义务,对公司的一些债权债务是否还有清偿的义务。
三、公司被判破产清算是好还是不好
如果没有原告破产对企业是好事,公司被判破产清算,如果还没有宣告破产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企业破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有效的保护在债务人权益,可以暂时停止对债权人支付债务,破产清算是在给债务人自我拯救的机会,一旦债务人无法继续生存,法院才会宣告企业破产。
关于股东清算责任法律依据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