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包括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等。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等。
一、
侵权纠纷中何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如下侵权案件: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下列情形: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三、
举证责任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