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醉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车祸对方醉驾责任划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因公事醉驾入刑单位有责任吗
因公事醉驾入刑单位没有责任,驾驶员因公驾驶机动车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直到到达目的地,因公耽误就餐时间可以在办事单位食堂就餐或者在办事途中就餐,作为驾驶员就餐中应该牢记不能饮酒,如果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还醉驾开车肯定要入刑的,这完全是驾驶员个人问题,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2023醉驾司法解释
1、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3、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5、(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6、(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7、(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8、(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9、(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10、(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11、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2、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13、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14、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15、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16、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17、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8、司法解释是对于有关的人员的法律帮助,只要有关的人员进行合理的处置就可以,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处理方式需要符合国家的有关的额规定,当事人不能因为自己的权益问题,而造成自己的错误的发生,这样就会侵害自己的权益,即使自己是醉驾。
三、2023醉驾最新标准
1、醉酒驾驶非营运性的车辆,交管部门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5年内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性的车辆,交管部门会约束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10年内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3、醉酒驾驶车辆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如果已经构成犯罪,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终身都不可以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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