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员工做人流享受带薪假几天工会能看望吗和职工生孩子工会要看望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会法第48条怎么理解
1、第四十八条【最低工资保障】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均应该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则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5、哪些待遇不能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里面?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是剔除了上述各项工资、津贴和有关待遇以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应当予以剔除的各项工资、津贴和有关待遇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二、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期是哪几天
2、春节,放假3天(初一至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端午节,放假1天(五月初五);
6、中秋节,放假1天(八月十五);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3日)。_
三、职工带薪年假条例全文
1、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6、(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7、(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8、(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9、(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0、(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1、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1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1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4、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15、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16、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8、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19、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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