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危险犯吗(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admin1周前701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处罚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一般主体出于故意,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

一、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怎么处罚量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处罚量刑如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

  2.客观要件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可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故意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而故意销售。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本文链接:http://ss.12364.com/ss/2e5fd01378e3991d.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