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个月时间不支付房租才能解除租赁合同,因为房租一般是一月一结。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双方进行协商,或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解除等。
一、
经过多长时间不支付房租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经过1个月时间不支付房租才能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期限,在具体实践中一般为一个月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出租人负有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租金逾期未支付时,出租人会给承租人一个合理期限催告其支付租金。该催告期是给承租人一个周转的机会,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
1.当事人协商解除;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的目的;
3.一方明确拒绝履行;
4.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因解除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