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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你了解多少?

admin1周前736

【独家解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你了解多少?

    一直以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判例让这个话题再次引发讨论。本文将为您解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带您了解这个法律领域的奥秘。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工程款项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针对的是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修款等。这是承包人的基本权益,也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

    

    2. 利息

    未支付的工程款项通常会产生一定的利息,这也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之一。利息的计算方法和利率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3. 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且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承包人产生损失,承包人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内的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 其他合理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还包括承包人为实现该权利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例如律师费、差旅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范围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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