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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刑法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最新)

admin2个月前566

刑法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时属于怀孕妇女的不适用死刑。

一、

刑法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

  刑法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的解释》。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找法网提醒您,《刑法》对死刑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执行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后七天内执行。找法网提醒您,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

死刑犯怎样能改判成死缓

  死刑犯只要符合死缓的条件就能改判成死缓。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是死刑的两种判决结果。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报请最高院批准,如果最高院不批准,很有可能改为死刑缓期执行,核准了死刑立即执行后不能改为死缓;被判死缓的,死缓期间再次故意犯罪的,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即从死缓变为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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