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品保留期限查封时应该保留不超过三十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批准之后,最多可延长三十日。扣押和收缴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型,行为对象和方式不同、期限不同等。
一、
扣押物品保留期限查封时应该保留多长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财产和场所,会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财物的使用和处分,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
扣押和收缴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扣押和收缴两种属于不同类型:
1.行为对象和方式不同: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扣留财产。收缴是指对财产进行缴获查收;
2.期限不同:扣押只是暂时性的,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执行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收缴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带有结论性,没有期限上的限制;
3.目的不同:扣押是为了保存证据,以避免证据消失或被他人销毁,而且,扣押的物品都是属于非法财物。收缴则是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
三、
查封扣押冻结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查封扣押冻结是行政强制措施。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