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建成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意思是通过出让的获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一、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是什么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是:通过出让的获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找法网提示:我国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就包括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出让四种。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
(1)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2)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