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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责任界定标准(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admin12小时前2

大家好,工伤事故责任界定标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伤事故责任界定标准和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工伤认定复核是什么意思

1、是对已经认定为工伤或者不认定工伤的决定进行复核。

2、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复核程序是对不服认定的一种救济行为。

二、上班途中,对方全责车祸,可以算工伤吗

1、如果你被撞,在上下班途中,对方主责或全责,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当然了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

2、本案是你撞的别人。如果是公司的车辆,你是履行公司职责,那么交通事故的赔偿在公司。

3、从你的叙述,你是自己的车辆,那么公司没有过错也没有责任,因此不能由公司带你赔偿。

4、如果买了保险,先由交强险赔偿,最多11.2万元,剩余部分按比例有三者险赔偿,比方,同等责任一般是由你的三者险赔偿对方剩余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保险不足的部分由你赔偿。

5、如果你没买保险,那只能由你自己赔偿了。

6、二十来万,不算少但是也不算太多。反过来想想,总比自己残了死了强。咬咬牙,几年就付清了。算是买个教训:一是一定注意行车安全,第二一定买足保险。

三、出事故了对方全责,还能享受工伤吗

1、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6、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8、《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出现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7月起草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工伤事故责任界定标准和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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