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单位不批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事业单位辞职不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吗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该规定第13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因此,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工经依法辞职后被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录用其工龄应当合并计算,但职工被按自动离职处理时,该职工再次被全民所有制单位录用后其工龄应当从再次被录用之日起重新计算。扩展资料:方法分类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计算
二、急!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交辞职后到底是一个月期限还是6个月期限
1、《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及《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规定:“除满足前述四种情形之一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改变了上述工作人员单方解除合同方面的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需任何实体性条件,只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即可解除聘用合同,无论单位是否同意。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单位提出辞职的,单位不能以不同意其辞职,要求继续工作最少坚持工作六个月,满六个月后再提出的,才批准离职。
3、但是,如果受聘人员与受聘单位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在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的情况下,应按照其约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1、事业单位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详细情况如下仅供参考:
2、事业单位试用期可以辞职但是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四、事业单位职工长期不上班,又不愿写辞职报告,怎样辞退
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如果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事业单位不给档案怎么办
1、依据《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职工档案,由此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期间的失业救济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经济纠纷,如果确系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等原因引起的,可按《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劳动者做出处理,也可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不超过20%的工资作为补偿或做出一次性处罚,如劳动者不承担的,用人单位还可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六、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自动离职,能补社保吗
当然可以的,这是你应该享受的权利。
1.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2.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3.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七、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1、我觉得你如果真的想辞职,就不存在学校、教育局同意不同意的问题。
2、前几年那个“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老师,不是辞职了吗?
3、我以前也见过,年轻老师,正式编制,直接撂挑子走人。
4、法律上好像没有规定教师不允许辞职,不过,直接撂挑子走人,还是不应该的。
5、我们县教体局在前几年就出台了一个规定:教师如果参加外地的教师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必需先辞职再考试,如果先考试,考上了再辞职,是不给你办各种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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