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表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表以及工伤赔偿标准网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3个9级一个10级能定多少级
1、如果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评的三个12级,可晋级为八级伤残。
2、如果是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评的残,残疾程度不晋级,但可以增加附加指数,即以最重级别为基础,加其他级别附加打指数,十级加1%,九级加2%,最高不超过10%。即三个九级为24%。
二、1-10级伤残明细表工伤未认定完成,公司倒闭咋办
1、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
2、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3、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三、公务员评残标准1-10级明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2023至2024伤残标准
1、2023至2024年的伤残标准是指在中国大陆地区,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鉴定和赔偿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2、伤残鉴定标准: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3、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4、需要注意的是,伤残标准和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案件性质、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
五、最新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工伤评残的标准只要骨折了就能评残吗
认定工伤后,一般有骨折的,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伤残的,但是部分地区对手指末节骨折,不给伤残入级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2023人身伤害残10级鉴定标准
1、赔偿标准如下:一次伤残津贴一到七个月;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的工资高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职工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同时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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