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和企业抽逃资金是如何界定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以及企业抽逃资金是如何界定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企业虚假上市来引诱公众投资,该如何举报?
- 把交付投资款按借贷纠纷起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
- 破坏经济建设是什么罪
- 什么是空壳公司购买空壳公司有什么风险吗
- 企业抽逃资金是如何界定的
- 法院会调查股东是否抽逃资金吗?
- 验资是什么意思
企业虚假上市来引诱公众投资,该如何举报?
谢谢网友的邀请:企业虚假上市来引诱公众投资,应该如何举报?按照个人的理解这个上市应该是上市发行股票。
举报一个上市公司弄虚作假,首先你得要有真凭实据!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空口讲白话是很难让人信服的!一般的人是接触不到这些核心内幕,要拿到证据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你确确实实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而且也拿到了货真价实的证据,有三个举报途径。
一,上市的审计公司,专业的审计人员,是可以通过报表看出蛛丝马迹的。
二,证监会纪委,就是管上市公司的监管部门。
三,当地公安部门的经侦大队,就是专管经济纠纷案件的。
如果你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三管齐下!
把交付投资款按借贷纠纷起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
不属于,属于虚假诉讼。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有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
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破坏经济建设是什么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人必须具有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什么是空壳公司购买空壳公司有什么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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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十分常见,如果想要收购一家空壳公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因此,空壳公司转让,受让方应注意这种情况;其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再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最后,本律师提醒大家,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抽逃资金是如何界定的
一、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法》209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61条都做了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抽逃注册资本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刑法159条规定:抽逃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抽逃资金额的2%以上10%以下罚金。
3、民事责任:抽逃资本的股东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债权人在认缴股金的范围内,以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二、抽逃注册资本行为的界定(一)抽逃注册资本的主体:公司的股东(包括发起人)是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的主体。
如果股东以外的人抽逃公司资金的,属于侵占公司财物,不是抽逃注册资本。
(二)抽逃注册资本行为的时间,是在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成立之后至公司终止之前所采取的行为。
公司在成立之前的筹办阶段,主要是涉及到虚假出资行为。
公司在解散或破产后,属于转移资产问题。
(三)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1、抽逃的是现金资本,则表现为公司帐目资本项目下实收资本数额的减少;抽逃的是实物资本,则表现为固定资产的减少。
2、抽逃的方式主要有:
一是故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长期滞留在公司帐外,使其不能参与本公司的资金周转。
二是采取隐匿方法把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或亲友等自己人能够控制的领域,使公司失去对该笔资金或该项财产的控制,从而最终减少了公司的资产总额。
三是通过向银行贷款或向其它企业拆借资金当作自己的出资,待公司成立后又抽回归还他人。
四是退股。
(四)、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应当等于或低于所出资的数额。
如行为人所抽逃的资金大于实际出资额,则大于部分属于侵占公司财产。三、抽逃注册资本的证据收集(一)、证明违法主体情况的证据:
(1)、股东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姓名、住址、年龄、职业等;
(2)、发起人是法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
(二)、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
(1)、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
包括:实物过户情况、现金入帐情况等。
应当证实出资属实,如出资不实则属于虚假、虚报出资问题(2)、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现金转帐情况、实物再过户情况等;这部分是核心证据,要注意区分对外投资、借款、应收款等与抽逃的界线;
(3)、情节轻重的证据:
这个证据一是用于衡量处罚轻重的依据,二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宜重处,并移交司法部门: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
3、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主观方面的证据:当事人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动机;
(5)、证明危害后果的证据:如果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则已涉嫌犯罪;
四、收集的证据种类:
(一)、书证:
1、出资承诺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产权证2、财务帐册、与帐册记载股本金变动相对应的资金来往凭证(进帐单、转帐单)、财务报表等;
3、与抽逃资本有关的股东会议纪要、记录;
4、电脑数据资料。应写明复制、制作过程;
(二)、询问笔录:董事长、经理和抽逃当事人;
(三)、证人证言:会计和知道情况的人;
(注意要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陈述: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对案件的书面辩解、说明、检查等;
法院会调查股东是否抽逃资金吗?
法院会调查股东是否抽逃资金吗?
不会。法院主要调查被执行名下是否具有财产可供执行,并且还是通过查控系统来确认是否具有财产可供执行。有财产,依法执行。没有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是多数法院执行阶段的工作。
至于股东是否出资到位,是否存在出逃出资,以及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法院基本是不可能依职权调查,并依法追加被执行人。所以想要知道股东是否出资到位以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这个需要当事人自行调查。
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第一个是要调取企业工商内档,将企业的章程、股东、出资情况等证据调取出来。这个相对简单,只要有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律师就能调取。第二个是资金走向,也就就是企业账户资金明细。这个要求会高点,需要有法院的调查令才能调取。这个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后到开户银行调取即可。
验资是什么意思
注册验资是指,你新设公司时,注册资本是多少,你把注册资金打入银行后,会计师事务所给你验证资金的意思。
增资验资是指,公司开好后,又想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这样你把增加的那一部分打入银行后,会计师事务所就你增加的那一部分进行验资。
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企业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企业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扩展资料
注册验资需注意以下几点:
1、注册验资是将资金临时存放于验资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2、注册验资的资金必须按照你申请工商执照时的额度相符,不可虚假出资;
3、注册验资资金在验资完成之后必须转入公司基本帐户,并不得抽逃资金;
4、在公司注册完成后,不得任意修改此注册资金,如需修改需进行验资流程,出具新的验资报告。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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