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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主要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admin1周前912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主要有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主要有以及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以特殊人群未成年人为重点保护对象的法律。是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的特点在法律层面做出的保护,它涉及人身、财产、名誉、肖像、教育、个人发明等各种领域,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只适用于未成年人,不适宜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的人群分类怎么填

1.人员分类是指将公共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资历条件及工作环境等因素分门别类,设定等级,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相应管理依据的程序方法.

人员分类的依据是:工作性质、责任轻重、资历条件及工作环境等因素.

人员分类的对象是:公共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职位,由此形成里两种典型的人员分类制度,一是以工作人员的官阶为中心的品位分类,二是以职位为中心的职位分类.求职登记的人员类别要填:学生、工人、农民、干部或社会青年等。如是社保登记表上的就要填:退休或未退休。

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小学生)18-25的青年;(高校生及部分社会成员);25-30的青年;(在职人员及初级中级管理者);30-40的中年;(事业稳定及有部分成就者和为人父母人群);40-50的中年;(主要享受品质生活或者身为祖父母辈)大于50的人群;(老年人)。

总结:这种很简单,直接全部填否就好了,你看清楚就行了,正常都是填否。每个问题你都要认真审题。

已婚的填写妻子和孩子的信息;未婚的填写父母、兄弟姐妹的信息.

三、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判多少年,犯什么罪判的刑高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

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

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未成年犯罪以后子女能考公务员吗

1、可以考公务员,但是会受到犯罪记录的影响。

2、原因是,未成年犯罪者在达到法定年龄后,其犯罪记录会被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这可能会对其报考公务员等需要背调的职业产生影响。

3、此外,不同的犯罪种类和严重程度,对应的惩罚和影响也会不同。

4、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除了积极接受法律惩罚外,也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争取重获信任和机会。

5、如果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未成年犯罪对其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也可能减弱。

6、总之,是否能够考公务员和其他职业,其取决于个人的条件和能力,以及对自身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程度。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主要有和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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