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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与细节)

admin1个月前73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的一些知识点,和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与细节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债务纠纷被起诉,要冻结账户,冻结后其他人的债务如何还?
  2. 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与细节

债务纠纷被起诉,要冻结账户,冻结后其他人的债务如何还?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一般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债权人还可以采取轮候冻结的方式。

轮候查封债权的执行应按照以下顺序:

1、法定优先权债权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根据《执行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查封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这是基于保护特殊主体的特殊权利的目的,通过专门法律赋予其优先受偿法律效力的结果。

2、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若被查封财产足够时,按债权查封顺序先后受偿。根据《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体现了查封优先原则,从债权人角度来说,查封优先原则能够激励债权人,积极行使诉权、主动调查债务人的财产。

3、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被查封财产不足的,分别适用破产与参与分配制度,按债权比例分配,保护各债权人的公平清偿。

根据《执行规定》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债权比例分配。

根据《执行规定》第九十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按照各债权的比例分配、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办理查封登记,查封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银行账户属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对于银行存款的轮候冻结不能适用于不动产轮候查封“登记生效”的相关规定。

因此,人民法院到银行办理轮候冻结时,只是对轮候先后顺序的确定,并未产生轮候冻结的效力,轮候冻结并未实际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自先行冻结的法院自动解除冻结的次日起,顺序在前的法院轮候冻结自动生效,此时轮候冻结才刚刚生效,因此,冻结期限应从轮候冻结自动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与细节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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