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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离婚可多分财产(离婚时少分财产的情形)

admin1周前854

在什么情况下配偶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其他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当然,夫妻可以就财产所有权达成一致。如果有协议,那就遵守协议。

你丈夫婚前用自己的钱买的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没有协议,婚后一起偿还的部分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与婚姻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

(a)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配偶任何一方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没有必要在婚前对财产所有权进行公证。

然而,双方仍然经常要求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因为事实证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提醒当事人保留证明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无需公证。但是,如果财产最初是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它在被丈夫和妻子拥有之前仍然需要经过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都已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婚礼,在此期间购买房屋,如果一方出资,或公证婚姻财产协议是投资者的财产。

根据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修订的第18条,婚前一方的财产为配偶一方的财产,即婚前所获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001年12月2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全部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婚前以个人抵押购买的财产,即使在婚后一起偿还,如果没有根据新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达成的协议,也肯定会被承认为婚前个人财产。共有贷款的还款部分由业主按份额返还。财产的增值部分当然是由所有者享有的。这应该是原则。当然,法官也可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帮助和补偿判决困难一方的所有人。但这不是共同财产的划分。

如果父母为子女支付购房款,而子女此时已经结婚,父母希望所购房屋属于自己的子女,但他们的配偶不享有这一权利,那么他们应该在买房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并给自己的子女购买房屋所需的全部资金,然后子女会用这笔钱买房子。(但是,孩子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所有用于购买房子的资金都是由没有配偶的父母捐赠的)。

或者,当父母买房子时,他们把自己当作财产所有者,然后通过馈赠或遗嘱的方式指定他们归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继承后归子女个人所有。

以上内容是123律师网对“在什么情况下配偶一方的财产”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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