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流程是由行政机关对强制执行的申请作出决定,需要提交申请的原因,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并以此制作执行决定书,送达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一、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流程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流程如下: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6.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
行政强制执行能执行和解吗
行政强制执行不能执行和解,行政机关如果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12364律师网提醒您,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分类有哪些
1.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2.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3.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