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两份公证遗嘱哪个有效这个问题,前后两份遗嘱,哪有一份有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老人立了两份遗嘱哪个有效
- 公正遗嘱和最后一个遗嘱哪个有效
- 先有公证遗嘱后又立一分遗嘱哪个有效
- 父亲立了多份遗嘱,都公证了,以哪一份遗嘱最有效
- 前后两份遗嘱,哪有一份有效
- 公证遗嘱和最后一次遗嘱(未公证)哪个有效
- 两份公证遗嘱如何判断效力
- 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哪个有效
老人立了两份遗嘱哪个有效
一、老人写了两份遗嘱哪份遗嘱有效?
以后订立的遗嘱为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撤销。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遗嘱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很多人为了保证自己所订立的遗嘱能够按照其中的内容进行执行,可能会进行公证,但是公证的话,如果有两份或者是多份公证遗嘱,是需要按照时间在后的来进行确定的。
公正遗嘱和最后一个遗嘱哪个有效
一、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哪个法律效力大?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三、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四、公证遗嘱子女不签字能生效吗?
公证遗嘱不需要儿女到场、签字,也不需要发布公告。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证遗嘱要高于其它形式所订立的遗嘱,对于此遗嘱也是法律效力最强的,如果公证遗嘱与其它的遗嘱并存的话,那么对于继承者也只能按公证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配遗产,所以,对于遗产的分配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才能保障到各继承者们的合法权益。
先有公证遗嘱后又立一分遗嘱哪个有效
那肯定是公证遗嘱有效的因为它具有法律效应的,而后又立一分遗嘱是私下立的既没人知道也不具有法律效应一般为无效遗嘱法律面前只按事实说法和判定
父亲立了多份遗嘱,都公证了,以哪一份遗嘱最有效
一般情况下,后设立的遗嘱的效力先于先设立的遗嘱;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更为优先。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经过公证的遗嘱为准。因为虽然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
法律分析
现实生活中,下列情况经常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形式欠缺导致无效。如代书遗嘱无见证人,或见证人身份不适。
2、遗嘱内容违反民法典强制性规定,如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遗嘱人误将他人财物作为遗产处理。如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当认定为无效。
4、遗嘱人生前变更或撤销遗嘱。如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在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形下,只能执行其有效部分。
订立遗嘱,并不是由被继承人亲自写的遗嘱就一定有效。当然,即使是由他人代笔写的遗嘱,也不见得就一定无效。一般在按照遗嘱继承的时候,先要确定遗嘱是否有效力。若是同时存在多份遗嘱的话,还要搞清楚,究竟应当按照哪一份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如果所有的遗嘱均认定无效,往往这个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前后两份遗嘱,哪有一份有效
有些老人或因自身原因,或因来自外部的原因,会订立不止一份遗嘱,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最后一个订立的遗嘱为有效遗嘱。
公证遗嘱和最后一次遗嘱(未公证)哪个有效
最后一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第三项的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两份公证遗嘱如何判断效力
当第一份遗嘱进行公证后,立遗嘱人由于某些原因修改了遗嘱,同时又进行了遗产公证,这样一来就有了两份公证遗嘱。那么问题来了,两份公证遗嘱如何判断效力?怎样进行遗嘱公证呢?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两份公证遗嘱如何判断效力
在有两份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只要两份公证遗嘱的内容不矛盾,两份公证遗嘱均有效;如果有矛盾的,以后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有多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
怎样进行遗嘱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和代理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工作单位以及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姓名以及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以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时间及其他问题。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名并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比如:合同、遗嘱以及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论;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当事人姓名、代表人姓名、受理时间、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以及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法则向当事人收取有关费用。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两份公证遗嘱如何判断效力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哪个有效
最后一份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冲突的地方同时有效。存在冲突的地方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在公证遗嘱之后,老人重新立遗嘱,那么需要经过公证后才会以新遗嘱为准,否则无论有多少新遗嘱,只要没公正,都应当以原来的公正遗嘱为准。如果新遗嘱也公正了,那么以公正的最新的遗嘱为准。对于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有效遗嘱为准继承分割。如果遗嘱中注明有哥哥的份额,那么哥哥有权继承,否则不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关于两份公证遗嘱哪个有效和前后两份遗嘱,哪有一份有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