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13周岁打死人犯法吗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13周岁打死人犯法吗吗的知识,包括13岁孩子锤杀父母,他怎么这么大胆子是教育方式不对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3岁小学生肢解同窗,社会该如何对待未成年犯罪
引用《武林外传》老白的话讲就是“什么叫盗亦有道,全是胡说八道,没有什么好贼与坏贼之分”。
同理,杀人就是杀人,这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不论他(她)是否成年。
我们若想惩善扬恶,总会找到说辞,扬恶欺善也是一样,若不想,便会说无法可依。这就是现实。
我们对恶,面对着施恶者或真或假的忏悔,总是有着像《农夫与蛇》里的农夫那样的“善良”。
生命应不分高低贵贱。
可是我们太“善良”
15岁打群架打死人要判多少年
涉嫌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5岁,打群架致人死亡的话,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按故意伤害罪论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一般为有期徒刑十三年。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母亲和13岁孩子发生口角并先出手打他,后应怎样处理
首先确认违法性质。如果是公众场合两人因摩擦出手,甲方因首先挑衅,而且打伤乙方为轻伤,根据《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罪名是寻衅滋事罪,乙方出于自卫的话则不会追究责任,如果是防卫过当或者在甲方出手后,乙方同样以牙还牙造成甲方受伤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则同样会按寻衅滋事罪处理,只不过量刑可能轻一些。
如果二人相互认识,而且是在非公众场合出现因矛盾出手伤人行为,那么甲方应该按故意伤害罪处理,乙方如果防卫过当的话只追究防卫过当的责任。
13岁啤酒瓶伤人怎么判
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鉴定为重伤的,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家长严格管教,否则,进监狱只是时间问题,小小年纪如此残忍。需要向受害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3岁孩子锤杀父母,他怎么这么大胆子是教育方式不对吗
一个人在受教育阶段所受教育来自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家庭,主要是父母。第二个方面是学校,主要是老师。第三个方面是社会,社会给受教育者产生影响的不仅仅是社会中各种类型的人,而且有各式各样的事。就这个少年学生而言,他出生的家庭是一个弱势家庭,能对他身心健康产生最大影响的母亲是先天性弱智,因此他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残缺的,而这种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往往本身就带有自卑心,只是人不易察觉而己。学校教育虽是公平的,或许有老师忽略了这种孩子的敏感。而对一个人的行为趋向,行为能力,行为方式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社会。在延绵不断的社会里,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中,哪些事能做,唧些事不能做都非常明确,如果孩子因自卑躲避社会沉迷于网络,网络中的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所给的暗示影响,就把杀人不当回事情,所以有了如此大的胆子。
2019年1月15号湖南娄底13岁少年杀同班同学,他会坐牢吗
根据现有法律,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可以肯定,他不会坐牢。
未满14岁,但犯罪恶劣程度其实不亚于成年人近年来,不得不说,这种未满14岁的凶杀案真的越来越多,相信看头条的用户记忆力也有不少。
比如之前的12岁少年杀母案,甚至一度还在企图把孩子送回学校继续读书,而从孩子和记者的对话中,难道这还是不成熟的孩子想法吗?
再比如以下这两个案例。个人认为其主观动机就是明显伤人或杀人,且也实施了这样的行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和成年人有什么区别?
但随着少管所的废除,这群未满14岁的少年犯,到底如何处理?个人认为真的迫在眉睫。
现如今,一般对于这种情况,根据规定,都是收容教养,但是到底能不能有效果,我相信这真是一个问号?
毕竟在这之前,就曾经有我截图这样的人,反复杀人伤人,最终该男孩是在14岁以后继续犯罪,然后才被判刑,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在没有满14岁之前,社会或者相关部门给予他的惩处,完全没有足够震慑力和约束,以至于这样的孩子,可以反复伤人。
对于受害人来说,所遭遇的伤害并没有因对方未满14而减少类似本案,死者也才年仅12岁,仅仅两个人就是因为踢球产生了纠纷,于是就被13岁的同学杀害。
对于这个12岁的孩子来说,他也仅仅是个孩子,他也并不能因为对方未满14岁就可以死而复生,那么为什么他的家属就必须承受一个人对其实施暴力却得不到惩处呢?
这个12岁的孩子,他也是未成年人,他也需要保护。
并且和本案一样,我们通过这些案例反而可以看出来,这些杀人的孩子,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就直接提刀杀人。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真的太缺乏相关的教育,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感,对于这样的少年恶魔,仅仅收容教养,或者不承担刑事责任,真的完全不足以纠正,而对于这些受害者来说,也未免太残忍了。
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大多是仅仅因为一些小冲突,就丢了性命,而对于他们的家属来说,又如何来承担对方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痛楚呢?
广西13岁女孩浮尸水坑是自杀还是他杀为什么不予立案
现在法医给出的结论是溺亡,但是尸体并没有解剖,由于广西南宁当地警方不予立案,现在13岁女孩的尸体还在殡仪馆里躺着。
受害女孩张某今年13岁,家住广西省南宁市横县校骑镇农村,在当地一所小学读六年级,家中还有两个弟弟。今年6月28号,当天晚上张某放学没有回家,家人打电话也是关机状态。家人四处找寻,有人说是和一个陈姓女孩放学时一起去玩了,张某父亲找到陈姓女孩家中,当时陈姓女孩也没有在家,等到第二天,张某父亲又来到陈姓女孩家中,陈姓女孩说不知道张某的去向,张某父亲选择报警。
第二天警方通知张某的父亲,在一处水坑里发现疑似是女孩张某,叫张某的父亲前来辨认,经过张父的辨认,正是失踪了一天多的女儿张某,女孩部朝下,躺在水坑中已经身亡,经现场法医鉴定属于溺亡,警方让张某的父亲签字,但是张父拒绝签字,理由是女儿死的太蹊跷了。
张父发现女儿的随身手机还有脖子上挂的600元玉佩都不见了,第二天警方通知张父说手机在陈姓女孩家中发现,当张父拿到手机的时候,发现里面微信QQ所有数据全部删除了,张父花钱找人恢复了手机的数据,震惊的在里面发现了女儿被性侵的视频,在一处草地上,女儿面部清晰地躺在上面,被人正在性侵,周围有男生和女生。
警方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立案,只是说还在调查,我觉得视频如果是真实的,那么警方应该立案,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即使女孩同意了,也要被视为强奸罪处理,所以应该立案,至于到现在为止,为什么没有立案?目前还不得而知。
还有就是13岁女孩张某到底是如何死亡的,法医说的是溺亡,但是没有解剖,所以很可能存在错误的判断,到底是突发意外失足落水,还是被逼无奈跳入水中,或者是落水之前已经死亡,我觉得应该慎重的调查一下。
本案还有另外一个陈姓女孩,这是一条线,应该侧重调查一下,我觉得陈姓女孩肯定多少知道些什么,所以应该好好查查这个女孩。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日益增多,好多校园霸凌,未成年盗窃,未成年强奸罪,到处都是,甚至是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仗着,自己未成年去做这些坏事,认为法律拿他没办法,我觉得这是一个严重不好的信号,父母,老师,应该严重教育下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法律也应该重新对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改一改了,因为现在的孩子成熟的太早了,好多十岁左右的心智就非常的成熟,从一些方案的细节就看得出来。
关于本次13周岁打死人犯法吗吗和13岁孩子锤杀父母,他怎么这么大胆子是教育方式不对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