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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监护人的顺序)

admin2周前27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和监护人的顺序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以及监护人的顺序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法律规定以什么顺序担任监护人
  2. 监护人的指定顺序是什么
  3. 法定监护人应顺序是什么
  4. 监护人的顺序
  5.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
  6. 监护人的顺序要求有哪些
  7. 担任监护人顺序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规定以什么顺序担任监护人

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只要孩子的出生就应该让其亲生的父母承担监护其成长的责任,但是现实中失去父母的可能性也很大而没有法定的监护人,此时就按照孩子亲属的亲疏关系为顺序来排列相关人的顺序来担任其监护人。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一、法律规定以什么顺序担任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表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拓展资料:有关监护人的若干注意事项:《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的,人民***不予受理。拓展资料: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综上所述,因为孩子或者精神病人没有实际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生活中照顾好自己甚至还会出现伤害别人的情况,所以不管是否有父母都是需要有特定的成年人来监护其行为以及为其违法或者不良的行为负责,如果没有法定的监护主体就应该按照上述的顺序让下一个主体担任。

监护人的指定顺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监护人的指定没有顺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定监护人应顺序是什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我国关于法定监护人顺序如下:

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的顺序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带来答案: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第一顺位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第二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顺位成年的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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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的顺序要求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按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顺序进行指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担任监护人顺序的规定有哪些

担任监护人顺序的规定有哪些依照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三是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护人在未成年的成长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进行问题的了解,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的合理的处置,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一个合理的区间,这样自己的权益保障会有充分的认识,但是在有关问题的解决上需要按照顺序。

好了,关于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和监护人的顺序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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