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以及和增加了大量工作但不加工资主动辞职有补偿金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离职补偿金是什么需要缴税吗
-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 和领导吵架后申请辞职,这种情况下员工还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吗
- 增加了大量工作但不加工资主动辞职有补偿金么
- 公务员主动辞职补偿最新标准
- 自己辞职有补偿吗
- 工作岗位需长期站立工作,本人又患有腰椎间盘突出,想离职了公司会给经济补偿吗
离职补偿金是什么需要缴税吗
你好:3倍以内部分不用交。
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工作十余年,遇到过很多员工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在很多朋友都知道被迫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如果实际去操作,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可能很多朋友都说不上来。
说到被迫离职,很多人肯定会告诉《劳动合同法》上哪几条,不过仅仅说这些,非常空洞,也没办法知道实际操作中的套路和要注意的问题。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再直接搬法律条款了,而是围绕劳动合同中的情形,来说说哪些情况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实际操作应该如何做?
一、最常见的就是调岗岗位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之一。
1、调岗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和流程,才是合法调岗:
(1)原则上工资不变;(2)提前进行张贴通知公示或告知员工;(3)调岗不能有侮辱性、惩罚性(比如动不动就让员工去扫厕所就具有惩罚性质);(4)公司调岗的证据理由必须充分。
2、这些情况属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1)岗位还在,不让员工到岗工作;(2)不让员工正常打卡上班;(3)带有惩罚性、侮辱性的调岗。
二、公司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部分人会把克扣工资与降薪弄混。克扣工资是你的工资是3000元,公司这个月无故扣500元,但下个月还是按3000元的工资算;而降薪,是工资由3000降低到2500元,并且以后都是这样。(by头条号打听生活)降薪需要在发生后一个月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默认。但无故克扣工资,公司一定违法。
三、变更工作地点。一、合法搬迁,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本区(街道、乡镇)内搬迁,不影响上下班的;(2)市内搬迁,但能合理解决员工的吃、住、行的问题;(3)公司提前张贴公示告知了员工。
二、跨市、跨省,是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的,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XX市或者XX省,这种是无效的(by头条号打听生活),真到搬迁的时候,还得看实际情形来确定。
四、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个不用多说就知道了,自己查询下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就能知道公司是否有缴纳社保。
针对以上四点,要搜集哪些证据?一、调岗:公司的调岗通知书、劳动合同、能证明岗位的其他证据。
二、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工资条、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一定要有相应的事实。
三、变更工作地点:公司的搬迁通知,如果公司没发通知,在搬迁前也基本都能知道。
四、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社保系统查询的清单。如果没缴纳,那么社保清单里就是空的。
如何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对应的有效证据要准备好,口头的不算,要形成书面的或产生事实的,且有公司痕迹的证据,不能是简单的打印表格。
二、向公司发通知函,《关于XXX因为XX公司XXXXXXXX而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快递单上要写清楚内部文件的全部名称,在封口后拍照留证,等公司收到后,保留好快递的寄送记录。
三、带上劳动合同、对应的证据、快递的函的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正常走流程。
最关键的一点,申请被迫离职,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劳动关系被解除里,还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得不偿失!一定要多查资料多咨询。
总而言之,在这一块不要太冲动,一定要沉稳,确保万无一失再去进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和领导吵架后申请辞职,这种情况下员工还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吗
亲,您想多了吧,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1、既然是申请辞职,那就是主动离职,怎么可能赔偿
2、跟领导吵架就离职,有点任性哦,但你吵架这不是公司的问题啊,尽管在你自己的角度去看,你可能会觉得领导代表公司,你是有理的,公司亏待你了,但实际如何并不应该只站在你个人角度考虑
3、只要不是公司无故裁员,其他情况不要考虑赔偿的问题了
增加了大量工作但不加工资主动辞职有补偿金么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增加了大量工作但不加工资主动辞职有补偿金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而且你以增加了大量工作不加工资为理由辞职,这个理由,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那么,是不是就没办法了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经济补偿金领取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个例外,那就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如果符合第三十八条,也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那么,我们来查看一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在公司违法在先的前提下,符合三十八条规定的,员工辞职,公司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了解了吗?对照看看公司有没有以上违法行为吧!
如果有的话,可以以这个为理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谢谢!
公务员主动辞职补偿最新标准
1、公务员辞职的,没有补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自己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确实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很多时候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一无所知。因此,经常会不知不觉的“入坑”。今天给大家说一下关于职工获得补偿的问题。
什么是补偿?我们推动依法治国,凡事要有法可依。因此我们所说的“补偿”指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过去曾经叫做“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尤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年终奖、加班费、职工本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等待遇,都属于工资总额的内容。因此,月工资往往比我们每个月的到手工资高的多。
经济补偿可以享受的条件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付的。主要情况有:
①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以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单位破产、解散等)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劳动合同法第46条还强调了一种特殊情况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就是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就是大家想了解的,职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要规定了这样几项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没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当然不能进行劳动。这种情况下,把劳动者的人身安危置之不理,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履行下去的必要了。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是以劳动工资报酬为生活主要来源的,没有生活主要来源,还想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肯定不可能。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第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是相等的,侵害一方的权益肯定不可以。一般来讲,用人单位规定了迟到早退罚款,而且真正罚款侵害劳动者权益了,这就是属于违法的了。
第五,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欺诈、趁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当然应该解除。
第六,其他情况。
另外,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两种情况是相当恶劣的,一不小心会出人命的,所以劳动者可以甩手不干,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一般来说,我们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有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只要符合条件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非常切合实际的,根据实际情况定了很多人性化的规定,大家最好要了解一下。
工作岗位需长期站立工作,本人又患有腰椎间盘突出,想离职了公司会给经济补偿吗
因为公司不是时尚集团,他不会给你任何补偿的,说是你长期站立的体位当然很容易引起腰椎间盘突出,但是公司他会说别人不突出,你为什么就腰椎间盘突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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