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死亡的,申请抗诉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另外,申请期限是,不服判决的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为5日。
一、被害人死亡的如何申请抗诉
被害人死亡的,申请抗诉的步骤如下:
1.检察院受理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
2.检察院立案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提醒您,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应通知申诉人。
3.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
4.检察院提请抗诉
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
5.再审开庭
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二、抗诉申请期限是多久
抗诉申请期限是:
1.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自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
2.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自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申请抗诉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抗诉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诉书;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